隐私政策
版本号:v2.1 | 发布日期:2026年8月16日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16日 | 基于 v2.0(2026年5月24日)修订备案号与投诉入口 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是您(以下简称"您"或"用户")与 2AIBot(域名 2aibot.com ,下称"本平台"或"我们")之间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协议。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政策,向您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享有的权利和实现方式。 请您在使用 2AIBot 服务前仔细阅读本政策(特别是加粗内容)。 注册或登录账户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政策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本政策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 一、本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您通过 https://2aibot.com 访问本平台所有服务时所产生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二、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在为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收集个人信息,具体如下: 2.1 注册账户时主动收集 用户名、邮箱地址、登录密码(仅以 bcrypt 单向哈希形式存储,我们无法还原您的原始密码); 昵称、头像(可选); 真实身份核验信息(实名制改造上线后启用):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 用于满足《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法定义务。 2.2 使用服务时自动收集 登录日志:账号、登录时间、登录 IP 地址、客户端 User-Agent、设备型号、浏览器类型与版本、操作系统; 操作日志:访问的页面、操作类型与时间、来源 IP; 用户发布信息记录:您在论坛/评论区发布的内容、发布时间、发布 IP(用于内容审核与配合执法)。 2.3 Cookie 与本地存储 我们使用 Cookie 与 localStorage 技术保存:登录会话标识、用户偏好设置(如语言、夜间模式)、必要的安全令牌。这些数据存储于您本地浏览器,您可随时通过浏览器设置清除。拒绝非必要 Cookie 不影响您浏览本站基本内容。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对各类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与法律基础如下: 账户信息 (用户名、邮箱、密码、昵称)—— 用于账号注册、登录、密码找回、提供基本服务。法律基础:履行与您订立的服务合同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项)。 手机号 / 真实身份信息 —— 用于真实身份核验、防止账号被盗。法律基础:履行法定义务(《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登录日志 / 操作日志 / 发布日志 —— 用于账号安全、风控、合规留存与配合执法。法律基础:履行法定义务(《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用户发布内容 —— 用于内容展示、审核及违法有害信息防控。法律基础:履行法定义务(《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设备信息 / UA / IP —— 用于安全风控、异常登录检测、防爬。法律基础: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 + 法定义务。 3.1 个性化内容推荐 我们可能基于您的浏览记录与搜索关键词向您推荐机器人产品资讯。您可通过【账号设置-内容偏好】关闭个性化推荐(待上线),关闭后我们仅按时间顺序展示通用内容。 3.2 我们不会向您发送商业营销信息 ,除非您明确订阅相关通知。 四、共享、转让与对外公开 4.1 共享给第三方服务商(仅限以下情形): 统计分析服务 :百度统计(运营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我们向其传输匿名化的页面访问 PV/UV 与浏览器 UA,用于改善站点性能。具体处理规则请见百度统计公开的隐私政策。 邮件送达服务 :用于发送密码重置邮件的 SMTP 服务。接收方仅为运营者邮件账户与您的注册邮箱。 云服务商 :我们的服务器与数据库部署于境内云服务商节点。云服务商作为受托数据处理者,仅按合同约定保管数据,不得用于本平台业务以外的目的。 4.2 配合监管与执法 当我们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书面调取手续时,我们会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4.3 转让与公开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您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 出售、出租 给任何第三方,也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五、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5.1 存储地域 您的个人信息均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不向境外传输。 5.2 存储期限 账户信息:账户存续期间持续存储;账户注销后 6 个月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登录日志、操作日志、用户发布信息记录: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留存不少于 6 个月; 命中敏感词进入审核流程的内容:自动留存 90 天(用于举证与复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3 安全措施 全站 HTTPS 加密传输; 密码采用 bcrypt 单向哈希存储,平台无法还原您的原始密码; 后台管理实行最小权限原则与操作审计; 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与漏洞修复。 5.4 安全事件通知 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在发现后及时按法定要求通知您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六、您的权利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您对本平台处理的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与决定权 :限制或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查阅、复制权 :您可通过【账号设置】查阅并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更正、补充权 :发现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时,可自行修改或联系我们; 删除权 :在法定情形下您可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可携带权 :您可要求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 撤回同意权 :您可随时撤回此前给予的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 账户注销权 :您可通过【账号设置-注销账户】或邮件联系我们注销账户; 解释说明权 :您可要求我们对本政策进行解释说明。 您行使上述权利可发送邮件至 aibot2@163.com ,我们将在收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 核实身份并予以响应。 七、未成年人保护 7.1 如果您是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请 务必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 ,并在取得监护人明确同意后使用本平台服务。我们仅在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处理 14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14 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7.2 如您是已满 14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指导下阅读本政策并使用本平台。 7.3 监护人如发现我们在未取得有效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可联系 aibot2@163.com,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八、投诉举报渠道 如果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或您发现本平台存在违法不良信息,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 本平台举报邮箱: aibot2@163.com (受理时限:7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置结果) 本平台在线举报: 邮件举报(标题注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或电话 12377 工信部 12321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电话 12321 九、本政策的修订 9.1 本政策为版本 v2.1 ,自 2026 年 8 月 16 日 起生效。v2.0 发布于 2026 年 5 月 24 日。 9.2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修订本政策。修订时,我们将以本页面顶部"版本号 + 生效日期"的方式提示。 对于实质性变更(如新增处理目的、扩大收集范围、引入新的第三方共享等),我们将通过站内显著公告与登录提示等方式重新征得您的同意。 十、联系我们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JACK ZHU 运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联系邮箱: aibot2@163.com ICP 备案号: 沪ICP备2026013488号-1 公安网安备案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6327号 本政策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2018 年国信办、公安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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